第14节
  霍之洲此时正坐在床上回邮件,表情愉悦餍足。
  穆暖苏肚子饿得不行,一转眼看见他这样,不禁气不打一处来。
  她单手拎着自己那条皱巴巴的裙子仍在他的脸上,“你把我的裙子弄坏了!”
  早上还是整洁漂亮的仙女裙,如今肩带断了一条,闪闪的金线掉了几条,裙摆处的薄纱也被撕裂开,整条裙子看上去惨不忍睹。
  霍之洲脸上蒙了一层布,鼻尖是她裙子上的香味。他皱眉,伸手将裙子拉下来,一把将穆暖苏拉到床上,圈在自己怀里。
  “那我赔你一件?”他低声问。
  穆暖苏提高了音量,瞪大眼睛,“这是我最近最喜欢的裙子,才穿了一次就被你□□成这样了!这是赔不赔的事吗?!”
  霍之洲低头,亲亲她带着薄怒的眼睛,“是我不好。那你说怎么办?”
  “你起码得赔我十件!”穆暖苏立刻打蛇随棍上,丝毫不和他客气。
  她仰着巴掌大的小脸和他对视,素颜的样子比妆后要清纯许多,茂密的头发披在脑后,大眼睛黑白分明,眼神干净,唇色红润。
  原来是自己提的条件不够。
  霍之洲被她这小狮子的模样逗笑,捏了捏她的下巴,“好,100件都行。现在先下去吃饭?晚饭已经做好了。”
  他合上电脑,示意穆暖苏起来。
  “我想吃x记的红油抄手。”穆暖苏娇气道。
  按平时,这个点她已经不会吃东西了。但不知怎么回事,她今天就想放纵一下。
  “我让助理去买。还有吗?”霍之洲没有异议。
  “还有复兴面馆的爆鱼面和唐氏的小笼包。”想到这些,穆暖苏情不自禁地咽了咽口水。
  霍之洲点点头,打了个电话给助理。
  穆暖苏看着他低眉敛目认真打电话的模样,心里微动。
  行吧,他态度这么好,她就不计较裙子和饿肚子的事了。
  助理的效率很快,20分钟后,穆暖苏要的东西就送到了家里的餐桌。
  面对美食,穆暖苏食指大动,暂时把卡路里油脂肥胖等词语抛到了一边。
  她是真的饿极了,打开盖子就开始大快朵颐。
  霍之洲吃着保姆做的菜,时不时看她一眼。
  啧。
  这风卷云残的馋样,有点可爱。
  等吃完了,穆暖苏才捂住肚子懊恼,“我死了,明天起来要重3斤。”
  “你可以起来和我一起跑步。”霍之洲在一旁幽幽地说。
  穆暖苏听罢愣了一下。
  跑步啊……那她岂不是5点多就得起床?
  看着一片狼藉的桌面,想到自己吞下的面条笼包抄手,穆暖苏咬了咬牙同意了,“行!明天你叫我。”
  今天吃的卡路里明天必须得吐出来。
  *
  翌日清晨,天才蒙蒙亮的时候,穆暖苏就被叫醒了。
  卧室的窗帘已经被拉开,天色微亮,早起的小鸟已经发出“啾啾”的鸣叫。
  穆暖苏坐在床上,白色的吊带睡衣松松垮垮的穿在身上,头低垂着,捂嘴打了个哈欠,还是困得不行。
  “几点啦?”她眼睛半眯着看向站在床边的男人,声音微哑。
  霍之洲早已经收拾妥当,一身黑色的运动装,手臂肌肉紧实,一看就是经常运动的样子。
  “5点45。”他低眉看向床上明显困顿的女生,声音轻淡。
  平时这个时候,他差不多已经出门了。
  穆暖苏“唔”了一声,揉揉自己的眼睛,“好,我这就起床了。”
  她起床简单地梳洗了一番,换了身白色的运动服跟着霍之洲一起出了门。
  “能跑多少公里?”在门口做准备运动的时候,霍之洲问她。
  “我也不知道。就按你平时的路线跑吧。”穆暖苏不是一个喜欢跑步的人,平时的运动最多也就是跳舞和瑜伽了。
  如果霍之洲跑步路线太长她坚持不下来,就打个车回来好了。
  霍之洲似笑非笑地看了她一眼,“好。”
  两人从门口出发,沿着季新公馆的大道一路出了门。
  穆暖苏本以为霍之洲要去附近的湿地公园,可谁知他没有走那个方向,而是穿过一条小巷往前跑。
  看着越来越熟悉的路面,她暗暗发怔,这不是a大西门的那条路吗?
  季新公馆离这里大概3公里,一路跑下来她已经累得气喘吁吁。要不是霍之洲放慢了节奏,她根本就跟不上他。
  眼见穆暖苏的速度越来越慢,霍之洲也渐渐放慢了脚步。
  “你、每天、路过这里?”穆暖苏喘着粗气问。
  霍之洲不置可否地抿了下唇。
  “我们学校漂亮吧?”穆暖苏没有在意,身为a大学生的自豪感油然而生,她指了指靠近围栏的那幢楼,“我们经常在那个楼下出晨功。”
  “我知道。”霍之洲从跑变成了走。
  每天他经过这里的时候,早起的那些年轻学生已经站在楼下了,间或有绕口令和读台词的声音穿过灌丛和围栏进入他的耳朵。
  从季新到a大,再到前面的一处广场,大约5公里。他每天跑一个来回。偶尔,回程的时候能看到她和同学站在校园里的身影。
  穆暖苏走在他旁边,气息不匀。夏天的早晨,天气有些闷热,她的身上出了一层薄汗,黏腻腻的不太舒服。
  “砰砰砰”的声音传来,她闻声看过去,几个穿着篮球背心的男生正在打篮球。
  “对了,我们学校的篮球也很厉害。”穆暖苏仰着一张汗淋淋的脸,眉飞色舞地描述她们学校篮球队的历史战绩。
  霍之洲很少看她这样关心和她无关的东西,弯了弯唇角:“没想到你还会关注这个。”
  穆暖苏顿时语塞。
  她总不能说,是因为之前有个校队的男生追她,她的舍友不停在耳边给她科普记住的吧?
  “喜欢打篮球的?”霍之洲侧头,看了眼篮球场的人。20岁左右的年纪,青春活力,身上是他没有的朝气。
  “还不错啊!挺帅的。”穆暖苏说完看了看他的脸色,改口,“也还好吧,一般般。我比较喜欢脑子好的。”
  她没忘记,这个男人有多小心眼。要是她不小心说了什么,回去还不知道要被他怎么折腾。
  似乎是察觉到了她话里的那点谄媚,霍之洲低低地笑了出来,“还能跑吗?”
  穆暖苏摇摇头,她高估了自己的能力,确实跑不动了。
  “好。”霍之洲也没有继续下去,最终陪着她从a大走回了家。
  *
  吃早餐的时候,霍之洲接了个电话,简短地“嗯嗯”几声之后,他挂断了电话。
  通话结束,他状似无意地问:“朋友晚上找我吃饭,一起去?”
  穆暖苏喝了口脱脂牛奶,摇头,“不了,我都不认识。”
  “是前一段时间和你打过麻将的那几个。”
  穆暖苏的脸上流露出一丝迷茫。
  打麻将的?谁啊?
  她本身有一点脸盲,加上时间久了,已经记不太清楚了。
  皱着眉头想了许久,她才回忆起一个名字:“沈瀚?我只记得他了。”
  霍之洲已经吃好了,擦了擦嘴巴和手,深棕色的眸子盯着她,“为什么只记得他?”
  那几个人里,要说长相,也是乔开远更好看一些。
  “因为他给我送的钱最多呀!”穆暖苏理所应当地说,眼里是调皮的笑意,“他带来的那个女生,我还挺中意的。我最喜欢这种主动给我送钱的人了。”
  霍之洲紧抿着的唇弯了弯,嗓音低醇,“那我给你送最多的钱,你是不是应该最喜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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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3章
  破戒这事和出轨一样,只有零次和无数次的区别。
  穆暖苏对此深有体会。
  自从霍之洲那天犯了他个人的“色戒”之后,一周两次的规矩就不复存在了。
  所以,当穆暖苏收到卫青和的消息,说隋镇那里需要她去一趟的时候,她麻溜地收拾行李滚了。
  时值8月下旬,穆暖苏借着快要开学的借口,将唐晓笙拉过来一起去了隋镇。
  隋镇是典型的江南古镇,河流纵横交织,拱桥繁密,粉墙黛瓦的老建筑比邻河流,巷子窄而深,脚下的青石板路古朴潮湿。
  这几年,隋镇的名气越来越大,物价住宿费也水涨船高。平常的工作日在景区普通民宿住一晚就至少要3、400,如果是周末和假期,住宿费超过1000也是非常正常的。
  穆暖苏买下客栈叫山水堂,原本是隋镇当地一个中年妇女所有,她即将跟着女儿移民国外,这才将客栈出手。
  山水堂位于景区南方的一处河畔,是2层小楼的明清风格建筑,门口是一片开阔的前院,可供顾客小酌聊天,里面装修是旧时江南的古典风格,古朴厚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