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看见正确的怪谈规则[无限] 第11节
  思及至此,他咬了咬牙,在众人期盼的目光中,爬上窗户,一脚迈出去,狠心跳了下去。
  就在他全身彻底离开餐厅的那一瞬间,仿佛鬼火一样的青黑色火焰突然出现,裹着卫生委员的衣服,以一种极快的速度蔓延。
  “啊啊啊!好疼啊啊!救命!”
  卫生委员停在半空中,浑身浴火,嘴里发出凄厉的惨叫,拼命的伸手想要往回够。
  然而鬼火又怎么会给他这样的机会,不消五秒钟,卫生委员整个人就被烧没了。留下一点点黑色的灰烬飘散在空中。
  他死了。
  作者有话说:
  地狱笑话一则:
  苏侦探从工作开始,就再也没吃过杏仁,并且勒令律师搭档也不准吃。
  对此苏侦探是这么解释的:“万一有一天我们刚吃完杏仁就因为罪犯的报复死在家中。那群警察很可能误以为我们是氰化物中毒而死,然后在错误的判断下一路狂奔。”
  律师本来还想为警察辩解一下,结果正好隔壁出了个案子。
  在闻到死者嘴里有一股苦杏仁的味道时,断案的警察想也不想,果断吩咐旁边人记录:“死者死因是氢化物中毒。”
  律师:“……”
  后来两个人都没再吃过杏仁。
  (我们世界的警察绝对不会犯这种错误!)
  第13章 探索走廊
  鸦雀无声。
  对于绝大多数同学而言,这是他们第一次亲眼目睹死亡。
  而且是这样残酷的死法。
  还是谢呵呵最先反应过来的,他脸色难看的一把关上窗户:“行了,现在可以确定这个方法行不通了。”
  “那我们岂不是……只能自相残杀?”班长喏喏的嘟囔了一句,目光却忍不住看向了苏容和李倩月这两个唯二的女生。
  不管从哪个角度来说,这两个女生都是最好解决的。
  注意到她的目光,李倩月打了个寒颤,忍不住靠的离苏容更近了点,愤怒的说:“难道你要从我们身上开刀吗?”
  虽然表现的很愤怒,但李倩月清楚,她其实是在用愤怒掩盖内心的恐惧。她也清楚现在这个情况,她们两个女生处于绝对弱势的地位。
  “我可没有这个意思啊。”班长立刻反驳道,他不愿意先做这个坏人。
  突然,苏容拍了拍手,主动把众人的目光吸引到自己身上:“如果广播里那个邪教徒没有说谎,那我们其实是最容易活下去的,如果我们不内讧的话。”
  她特意强调了最后一句话。
  眼见众人都疑惑又期盼的看着自己,她神色冷静的继续道:“我们一共是八个人,我相信在二层的四十三个人中,八个人的组织绝对算是人数较多的那个。那么我们只需要守好这扇门,等外面厮杀的差不多了再捡漏,最后我们八个或许都能活下来。”
  听她说完,所有人都是眼前一亮。没错,他们八个人本来就占据着先天优势。只要他们团结一心,就能成为二层最强大的势力,根本不需要从中牺牲就能全部活下来。而作为同学的他们,有着比别人更为坚实的组队基础。
  班长也是松了一口气,他虽然更珍惜自己的生命,但是能不违背良心,还是不违背的好。
  “苏容你说得对,我刚才也是这样想的。”他厚脸皮讪笑道,“大家都是同学,怎么能自相残杀呢?”
  “难道我们真的非要杀人吗?”一个男生小声嘀咕。
  其他人对他怒目而视:“那不然你先去死?”
  他顿时不说话了。
  苏容没有去管他的马后炮,安抚的拍了拍李倩月的手背,然后坐了下来:“谢呵呵,你是调查员的话,有对付邪教的方法吗?”
  能自称为调查员,谢呵呵肯定已经把自己的情况上报给政府了。那么作为参与者,理所应当知道点内情。
  谢呵呵打量的看了苏容好几眼,他总感觉这个自己到现在还想再续前缘的准女朋友有点变化。但是苏容原本就不爱说话,是个专心学习的冷美人,也可能只是他不太了解对方。
  “政府有专门检测「祂」力量的装置,如果我们拖得足够久,政府的人肯定会发现异常赶来救人的。”这是成为调查员之后政府给他科普的。
  至于他本身,只经历过一次规则怪谈,除了身体素质加强之外,并没有什么特殊能力。
  一个男生期待的问:“那我们有可能……”
  “没可能。”苏容毫不犹豫的打断了他,“邪教徒不可能不知道这件事情,他口中的半小时一定牢牢地卡在被发现的时间里。”
  这个结论谢呵呵也赞同:“没错,所以我们只能靠自己。我打算出去多杀几个人,为咱们后面称霸二层打基础,你们有谁要跟我一起去吗?”
  他是杀过人的,在那个规则怪谈里。十个人的怪谈死了七个人,这还是在有大佬带飞的情况下。
  所以他非常清楚想要苟到最后几乎是不可能的,只有主动出击才能得到一线生机。
  “我要去。”在其他人还在纠结的时候,苏容开口了,“不过我暂且不打算杀人,我打算找找看有没有别的出口。”
  李倩月大惊失色的拉拽着苏容的衣角:“苏容你疯了吧!你现在出去不是找死?”
  “没错,而且哪有什么别的出口啊!”另一个男生嘲笑道:“你们女的总是抱有天真的幻想。”
  苏容冷漠的瞥了他一眼:“在「祂」存在的规则怪谈里尚且有规则庇佑人类,这个只是借助「祂」的力量短暂形成的空间又怎么可能是必死的呢?”
  闻言,谢呵呵惊奇的看了苏容一眼。他怎么也没想到在自己看来只是个书呆子的苏容,能说出这样有哲理的话。
  这是他一个已经参与过规则怪谈的调查员都没有想过,细想之下又非常有道理的话。
  “你说得对。”谢呵呵挠了挠头,看着苏容眼睛里闪闪发光的说,“没准真的有别的出路也说不定呢?”
  见调查员都这么说,原本反对苏容的男生讪讪的坐了下来,不再说话。
  倒是李倩月还是不能接受苏容主动出去冒险,在她看来这对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生而言就是找死。最重要的是,一共就两个女生,苏容要是离开了,她会很没有安全感的。
  然而苏容心意已决,她想了想,在李倩月耳边低声道:“咱们俩是一体的,都留在这的话,在那些男生看来就是拖油瓶,凑人数的累赘。但是如果我出去冒险了,他们就会认为我们还有点用处。万一起了什么坏心,也会有所顾忌。”
  她清楚李倩月极力劝阻她的原因,担心她的安危还是次要的,最主要的是自己一个人害怕。
  既然如此,那就以利诱之,不愁她继续阻拦。
  果然,听完苏容的话,李倩月眼里挣扎衡量了一下,不自觉的松开手:“那你要小心啊,活着回来。”
  “我尽量。”苏容从不说大话。
  最后一共是三个人打算出去,苏容、谢呵呵,还有体委李志。作为体委,李志可是个大块头,对自己的武力值很有自信。
  “我会保护好你的。”谢呵呵看着苏容认真的说,“你不要离开我身边。”
  他有调查员的体力加成,对付两到三个成年男性不成问题。
  旁边的李志怪叫道:“哇哦,看来我们班出去之后又能多出一对情侣了!”
  苏容本身已经是个成年人了,自然不会因为小男生的起哄而脸红。先是冲谢呵呵道了声谢,然后对李志道:“我是不会和高中同学谈恋爱的。”
  被直接驳了面子,李志稍微有些尴尬的挠了挠头:“哈哈,我就是开个玩笑而已。咱们接下来要怎么走?”
  餐厅二层外面的走廊是环形的,首尾相接。谢呵呵没怎么犹豫:“顺着走廊走吧,先走一圈看看。”
  这一边一共就两个包间,走廊里空无一人,气氛安静到诡异。临近拐角,苏容突然拦住二人,没有开口,指了指地面。
  地面上,暗红色的地摊上隐约可见有一点晶莹,好像还有些潮湿。如果不仔细看,根本注意不到。
  李志疑惑的看向苏容,刚想问她发现了什么。苏容就比了个“嘘”的手势,然后手指指了指左边拐角处。
  看到她的动作,谢呵呵挑了挑眉,举着不知道从哪拿出来的开锋匕首,蹑手蹑脚的靠近拐角,然后迅速转弯。
  一个蹲点已久的男人就靠着墙举着椅子。猝不及防之下被发现,还没反应过来,就被谢呵呵轻松的扼住脖子以惊人的力量举了起来。
  苏容有些手痒,想知道自己现在是不是也能做到这样。但是她也知道这不是做实验的时候。
  那秃头男也没想到自己一下子就踢到了铁板,看着那把闪着寒光的匕首,整个人都慌了:“等等等等!你们不会是想杀人吧?这可是违法的!”
  谢呵呵冷笑出声:“那你蹲在这边是打算干什么?给路过的人送一把椅子歇歇?”
  他可能有些憨,但绝对不傻。
  秃头男也知道自己不怀好意,他也想反抗,但是在绝对的力量面前,一切技巧都是徒劳无功。
  “你们不能……我知道这一边哪里有人,我可以告诉你们!”
  环形走廊是长方形的,苏容他们的包厢在短边,所以一共就两个。而这个长边足足有六个包厢,要是一个一个找,的确有些浪费时间。
  看谢呵呵有些意动,苏容立刻出声:“不需要,不要节外生枝。谢呵呵你有绳子之类的吗?先把他打晕绑起来吧,还有二十多分钟,也不急着杀人。”
  秃头男有一句话说的没错,杀人是犯法的。不管因为什么理由,就算最后逃脱了法律的制裁,心灵上的痛苦却无法避免。
  她前世作为侦探,虽然见过不少死人,但是杀人却只做过一次。那次是她潜入犯人家里找到犯罪线索,然后被发现绑架。为了活命,她只好反杀对方。
  不过好在她有个律师搭档为她辩护,最后成功被判为正当防卫。
  没错,这个律师搭档就是和她一起被炸死的那个。也不知道老搭档怎么样了,黄泉路上孤不孤独。
  扯远了,总之那次杀人之后,苏容还是做了几天噩梦的。看在谢呵呵之前说要保护她的份上,她暂且还是希望能为这个高中生的心理状态负一点责。
  谢呵呵本身也并不想在现实世界杀人,闻言如释重负的点点头,不顾秃头男的尖叫打晕了他,然后用走廊里的粗麻绳捆住了他。从怪谈世界里出来之后,他特意学过一些,手法还挺专业的。
  苏容看了眼走廊上方的广播,突然想起什么:“走,带着这家伙去厕所说。”
  作者有话说:
  被炸死前的对话一则:
  侦探:死在这儿好像有点冤。
  律师:大冤种本种,我们早就给警察发过消息,那小女孩也应该去找警察了。这么久没来,你说是他们废物还是有人故意阻挠?
  侦探:我早该想到警察局有卧底的。
  律师:我们已经在这里留了卧底身份的线索,能不能发现就看他们的了。
  侦探:算了,不说这糟心事了。下辈子你想当什么职业啊?
  律师:当个炸弹犯。
  侦探:……
  侦探:那我当个法官好了,亲自审判你。
  律师:然后关进大牢?
  侦探:然后徇私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