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节
  七王爷面如死灰,紧抓剑柄,像是要吃了宋朝夕,“你这贱人,都怪你坏我好事!”
  宋朝夕转头看向容璟,事实上她一直在看他,他银色的铠甲上溅了许多血,浑身布满肃杀之气,威严冷森,是她从未见过的姿态。她忽然想起多年前姑姑说的话,姑姑说她这人慕强,男人越强便越是能让她臣服。
  她想男人和女人或许是一样的,男人臣服于君主,而女人臣服于男人。
  当然,这种臣服与地位无关,只是一种信念。
  宋朝夕抿唇,笑容一如既往的灿烂:“国公爷,他骂我!”
  她一笑,容璟的心便定了,那股肃杀气淡了许多,他似乎又成了那个日日把她搂在怀中疼的夫君。
  “我早看他不顺眼了。”
  宋朝夕眨眨眼,“那就杀了他吧?他废话有点多,比皇上差远了,这种人也配当皇上!简直是可笑!”
  皇上淡淡地扫了她一眼,对她耿直的实话很是满意。
  七王爷握住剑,满面狰狞不甘,“若不是你母亲杀了我母亲,我也不会有今日。”
  皇上阖了阖眼,他面色苍白,声音有些干哑,“你母亲根本不是太后杀的,但我说这些你肯定是不会信的,你觉得这宫中没有真正的好人,兄弟手足都不足为信,你当然不会信我的话。当年我提醒过太后,不是自己的孩子不要养,寻常人家尚且养不亲,更何况是皇家呢?可她以为你是傻子,对你多有怜悯,精心照顾,结果你便是这样对她,对我的?”
  七王爷冷笑,“说得好听,你们不过是伪善罢了。若我不是傻子,你们能容我?我装疯卖傻,忍辱负重,为的便是今日!成王败寇,我无话可说!不过,我也算回本了,那日我让人给你下药,找人扮成你的模样代替你在这宫中行走,你的大臣和女人竟没一个认出那不是你,你还真是可悲!更好笑的是,那个低贱的马奴睡了你所有的女人,他说皇上的女人没什么大不了的,并不比乡下的妇人滋味足,床上一贯无趣的很!”
  皇上震怒,猛地咳出一口血,他看向一侧的皇后,咳得愈发厉害了,皇后连忙摇头,“我知道他不是你,没让他碰我,但是别的妃嫔恐怕……你也别太难过,身子要紧。”
  宋朝夕听了这些秘辛,心中大惊。她下意识看向皇上头顶,皇上所有妃子都被马奴睡了?睡了便算了,这七王爷还反踩一脚,说皇上的妃子不如乡下妇人。皇上毕竟是九五之尊,哪能受得了这样的屈辱!
  皇上忽然抓紧皇后的手,莫名松了口气,却好像在笑:“那些个蠢货!连我都认不出来!”
  宋朝夕挑眉,妃子伺候皇上,本来就谈不上真感情,认不出来也不为过。
  皇上咳了一声,原本容璟给了他解毒丹,可那日他偏偏忘记吃了,给了内侍可乘之机,那人把他封在大殿的密道里。每个皇城总有几条这样的密道留作退路。原本这密道只有皇上知道,可七王爷从前装疯卖傻,无意中发现了这条密道。他便被人下了药关在里头,那个冒牌货整骨成他的模样,代替他上朝行事,后来还捏造出假圣旨来。
  皇后看向自己的手,总觉得皇上被气傻了。他恐怕受了大刺激吧?几个妃嫔都被污了身子,那冒牌货还给一个宫人破瓜了。这事若传出去,堂堂一国之君,被戴如此多的的绿帽,世人该如何耻笑他?
  他宠爱的那个妃嫔也被污了身子,也不知道他能不能想开。
  皇上闭了闭眼,又吐了一口血,便疲累地挥挥手,“世钦,你夫人说得对,他太吵了,直接杀了吧!”
  七王爷正欲说话,忽而双目瞪大,往下看。才发现自己被一剑穿心,剑尖勾着他铠甲的料子,鲜红的血顺着往下滴,他心头空的厉害,竟一句话说不出,直直往下倒下。
  容璟神色如常,漠然收回剑,“皇上,没事吧?”
  皇上拍拍他的肩膀,“虽则受了些伤,但你夫人不是说会治好朕吗?有惊无险,好在没失去什么。”
  容璟看向他与皇后交握的手,无声笑了笑。
  有部下抓了一个人过来,“国公爷,就是这人替七王爷的马奴整骨成圣上的模样!”
  那人仰起头,宋朝夕微愣,竟然是薛神医的徒弟。她第一次见到这徒弟便觉得此人气势不凡,没曾想,他竟然胆大到把人整骨成皇上。她无声摇了摇头,这样的人,皇上不可能留着他。
  宫中的事还需要料理,但这些收尾的活儿并不需要容璟亲自来办。皇上身子不好,宋朝夕用甘露和仙草来调制解毒药,这才把皇上从鬼门关拉回来。
  容璟牵了匹马,若是往常,这不合规矩,可今日到底特殊。身着铠甲,收执利剑的男人坐在汗血宝马上,朝她伸出手,温声道:“朝夕,我们回家。”
  他一身银色铠甲实在让人无法抵挡,宋朝夕笑眯眯伸出手,下一秒人便被他拉上马。暴雪扑面,她窝在他怀中,被他的大氅拢住,好像天塌下来都有他顶着,格外安心。
  马蹄声在深夜踏出轻快的声响,宵禁后,紧闭的门户和往常并无二样。那些熟睡的人们不知道,这个夜里紫禁城刚经历了一场宫变。
  他们回去后,阖府的人都松了口气,尤其是老夫人,一直守着他们,生怕他们出意外,好在到底是平安归来了。
  容璟在这次宫变中救驾有功,在朝中势不可挡。有后人评价,皇上重文轻武,国家繁华,可兵力积弱,长此以往,国家必将不堪一击。但容璟的存在与此次宫变,提醒了皇上兵力强大的重要性,以至于皇上及时调整国策,才迎来了被载入史书的明启盛世。
  这次宫变清理了一批官员,以至于宫中许多职位都空了下来。这便使得明启十二年的春闱愈发重要了。皇上为定民心,尤为重视此次殿试,可他在大殿上却被一事难住了。贺青州和宋程昱的文章都写得很好,谁高谁低实难判断。
  让谁当状元,着实是个难题。
  一个是容璟的妻弟,一个是容媛的侄女婿,最终皇上更欣赏宋程昱的年少有为,称赞他是少年天才,钦点他为新科状元。
  贺青州当即攥着手,很奇怪他第一反应不是失落,而是他没考上状元,高氏对他期盼落空,他与容媛的距离便愈发远了。甚至再也没有交集的可能。他对这个妻子不算情深,可真走到这一步,他也多少有些不甘。若不是容媛成亲前便破瓜,使他心有芥蒂,他也愿意和她好好相处的。
  本就病重的沈氏听闻宋程昱这个妾生子竟然得了状元后,竟又两眼一闭晕了过去。
  她这一次晕过去,便药石无医了。
  宋朝夕已经许久没回永春侯府了,因宋程昱的干系,永春侯府恭贺声不绝,老夫人穿着簇新的衣裳,身披大氅,去外头招待贵客。
  宋朝夕推开门,沈氏房中有浓郁的艾草味,她躺在床上,面色苍白,头发干枯,嘴唇毫无血色,与记忆中的沈氏完全不同,像是变了一个人。宋朝夕掩帕咳了咳,坐在桌前的凳子上,沈氏撑起手臂,见了她,猛地大怒:“你终于来见我了!你说,你妹妹是不是你害死的?你连自己亲妹妹的尸首都不放过,你好狠的心啊!”
  宋朝夕轻轻地笑了,平日在国公府日子过得太舒坦,都没人吵架,她实在有些无聊,见到沈氏莫名想说几句,“母亲你老糊涂了,妹妹不是去山中养病吗?怎的是我把妹妹害死了?”
  她打定主意不认,沈氏拿她一点法子没有。宋朝夕披着大红色蹙雪白狐狸毛的大氅,鞋子上缀着拇指大的粉润南珠,生孩子没有让她憔悴变老,反而给她本就明媚的长相,添了几分独特的韵味。那是未成亲的女子身上不会有的,比纯粹的美貌更招人。宋朝夕过得这般好,可她疼爱的朝颜却葬身山崖,死后竟连家都不能回。
  沈氏心如刀割,不甘冷笑:“宋朝夕,你会遭报应的!”
  宋朝夕嗤笑一声:“放心吧,我家房梁高,天打雷劈劈不到我,母亲就不必为女儿担心了。倒是母亲你,只怕女儿真有天打雷劈的那天,母亲也见不到了。”
  她字字诛心,沈氏一点便宜占不到,指着她双手发抖:“宋朝夕,我是你母亲,你怎么能这么狠心!你这样对我,我就是做了鬼,也不会放过你的!”
  宋朝夕极淡地笑了,她今日擦了梅子色的口脂,笑起来极有生气。
  “猪狗尚且知道疼爱自己的幼崽,母亲你又为自己的孩子做过什么?你偏疼宋朝颜,一味护短,甚至帮着小女儿来陷害自己的大女儿,像你这样的母亲,也配叫作母亲吗?你不用诅咒我,我对你是一点情意都没有的,不会因为你的诅咒而生气。你做鬼不放过我也没关系,若有来生,我只愿与你再无干系。”她笑笑地站起身,很轻地掸着衣角莫须有的灰尘,“黄泉路实在难走,母亲你多保重了。”
  吱呀的关门声使得屋中愈发昏暗了,沈氏躺在床上,想到很多从前的事。她这一生比不过别人命好,却也不差的,少女时长得不算出众,可宋丰茂是人人羡慕的好相貌,后来嫁入永春侯府,老夫人虽则势利了些,却不像其他婆婆那般难相处。再后来她得了双生女,又得了一个儿子。说起来她此生有儿有女,父母双全,怎么也算是好命了。可她一直不待见大女儿,她把所有希望放在小女儿和儿子身上,可他们死的死,走的走。她连宋朝颜最后一面都没见到,儿子以前与她最亲,去参军前却一句话不肯跟她多说。
  蓝氏天天说羡慕她生了个好女儿,可她知道蓝氏只是为了讽刺她。她把这么出息的大女儿推得远远的,却把没什么作为的小女儿当成宝一样疼。她想起从前做过的那些事,竟也生出几分忏悔之意,只是她已经油尽灯枯,人生再也不可能重来。
  宋朝夕接到沈氏死讯时,正在看香宝斋这个月的账目。此前薛神医给人做提拉术,害得许多女子脸部被毁,薛神医已经死了,这些烂摊子没人收拾,宋朝夕便发明了一种养颜解毒的药丸,此药丸吃下有修复的功效,一经推出便受到追捧。这个月香宝斋入账翻番,她赚得荷包满满,很难不高兴。听到青竹说沈氏死了时,宋朝夕笑了笑,没什么太大的反应。
  又是一年杏花春雨时,国公府园中的杏花落了满地,宋朝夕这才发现国公府竟然还种了这么多的杏花,打眼一看,地上铺了曾白霜。
  “夫人,”修剪园子的老奴笑着说,“昨日国公爷也来过,说今年杏花落得晚,到现在还没落完。”
  宋朝夕一愣,“国公爷经常来?”
  “是啊,没事就会来逛一逛,国公爷尤其喜爱杏花,总是盯着树上的杏花出神许久。”
  宋朝夕忽而想起廖氏曾说过,那年杏花春雨时,容璟和程氏成亲,从前宋朝夕没把这事放在心上,如今听到老奴的话,莫名蹙了眉头。容璟经常来看杏花?是巧合还是在回忆过去?成亲以来似乎没见他对程氏有什么特别的想法,可人人都说他们感情好,说他为程氏空置了嫡妻之位。他是把程氏放在心底了?以至于只能借杏花睹物思人?
  烛火摇曳,容璟回来的有些晚,“给我备上膳食。”
  宋朝夕正懒懒坐在床头,大红的绸缎中衣,有种勾人慑魄之姿。她头也不抬地挑眉,“熬了杏花红枣粥,温一下给你?”
  容璟蹙了眉头,他不喜吃花,她却总爱做些鲜花的饼或是粥,每每湖心小筑有些时令的花果,她便张罗着做来吃。莲藕成熟时,她还爱做些藕粉,虽则外头也能买到,但吃自己做的,总是别有滋味的。
  他不做声,宋朝夕便叫人温了杏花粥,拿了杏花的饼,容璟吃了一口,眉头越发皱了,这味道实在不是很好。香是香的,吃起来却有淡淡的苦味,他是知道槐花可以吃,但槐花的味道比这个好多了。“杏花可以吃?”
  宋朝夕呵呵两声:“杏花补中益气,祛风通络,对皮肤也好,再说国公爷不是喜欢杏花吗?国公爷看着杏花,吃着杏花,把这杏花融入骨髓,定然可以延年益寿,养颜美容。”
  她在说什么胡话?他好好的吃杏花做什么?可她却躺下蒙上被子,拒绝再和他说一句话。
  丫鬟们大气都不敢喘,都低着头假装看不到,容璟也不愿意为难她们。
  晚膳之后,容璟把梁十一叫来,“夫人今日去了哪?”
  梁十一细想片刻,“今日夫人未曾出府,只在后头园子里走了走,还跟修剪杏花的老奴聊了几句。只是从园中出来之后,夫人的脸色就不大好。”
  容璟叫人把老奴叫来,问了几句,那老奴如实说了,有些奇怪地看他。
  容璟让他回去,老奴的话没什么特别的,只聊几句杏花而已,他却实在想不通,宋朝夕在生什么气。
  梁十一却忽然想到什么,欲言又止地看着自家主子。
  “有话便说。”
  梁十一沉吟,“我记得主子和世子的母亲,也是在杏花春雨时节成的亲。”
  容璟喝茶的动作一滞,似有些惊讶,这么久远的事,他已经不记得了。
  听他提起,容璟才想到很多年前的晚冬。那年皇上未曾登基,他也正当少年,未曾跟父亲一起去战场。那年本朝有个采花贼擅长易容,嚣张至极,在四十多个州府流窜作案,伤害一百多名妇人。各家的妇人受害后都不敢声张,采花贼愈发张狂,在听人说京城高门世家美人甚多时,竟来了京城。
  国公府女眷甚多,容璟收到密报,加强守卫的同时,也想亲手抓了这采花贼。
  那日,他和皇上刚分开,便看到一个身材高大的女子,走路姿势不像女子,倒像是男人。且从脚步看,这人有些内力,容璟便跟了上去。这人进了一户人家,以丫鬟之名进去服侍那家小姐,打算给小姐下药。容璟跟踪至此,以防事情闹大,便推门而入,与那采花贼过招对打,最终制住了他。
  这事在当时闹得很大,后来采花贼也被都察院奉命下旨凌迟处死。
  可他万万没想到,他看了定北侯府小姐身子的流言却传了出去。
  那日他只顾着制服恶人,以防恶人奸污那小姐,未曾留意其他的,却不曾想竟有这样的后续。后来定北侯老夫人上门找到了顾氏,要顾氏给个说法。女子名节是天大的事,程氏名节毁了,很难许到好人家,后来廖氏出主意,叫程氏以死相逼,程氏没有主心骨,便听从了。
  彼时容璟鲜衣怒马,年少有为,国公府没人能替他拿主意。他想找个自己喜爱的女子,老夫人也由着他,他的婚事迟迟未曾定下。
  却不曾想因为救人,被人倒打一耙。
  他自然是不肯认的,但不久后边疆告急,战事凶险,老夫人希望他能留个后。
  他后来斩断了流言,知道这事的人并不多。而他成亲后没多久便走了,此后回京也甚少在府中歇息。程氏没有主心骨,一直帮衬娘家,定北侯府经常打着国公府的名号谋利,他对定北侯府所有的人喜欢不起来。
  当年的事非他自愿,实属无奈,又哪来的杏花春雨?
  窸窸窣窣的声音传来,幔帐被人拉开,宋朝夕一早便听到声响了,她其实不太在意他和程氏的事,总觉得都过去了,而她与容璟感情甚好,实在容不下别人。是以一想到容璟偷偷怀念程氏,心里便有一根刺,怎么都拔不去。
  她打定主意要装睡,被子被人撩开,她身子被人放平。温凉的手指钻进她以内,很快拢着她,再然后她衣服都没了,腿微微弯曲,身上都被他亲了个遍。宋朝夕眼泪都要出来了,她咬着牙,颤抖着控诉:“你真是……哪有你这样的?”
  容璟从她胸前掠过,亲了亲她的唇角,一向冷如寒潭的眼眸中却闪过脉脉笑意。他的眉眼本就好看,只是那眼中一向没什么眼神,他这样近地看着自己,宠爱做不得假,又刚伺候的她身子发软,她竟愣怔在那,只能无助地搂着他脖子,一时不知说什么。
  容璟带着笑意,“你这人,吃醋也吃得这般别致。”
  宋朝夕被人戳破心思,恼羞成怒地打他胸口,“胡说什么!我才没吃醋呢!”
  容璟却不听了,只是不容拒绝地攻城略地,她说话声音都变了,人难受地蜷缩着脚趾,呜咽:“哪有你这样欺负人的。”
  容璟却心道,他何止要这样欺负她,何止要欺负这一次?以后都要好好欺负的。
  他拉着她的手放在自己胸口,他身上肌肉十分结实,她觉得触感不错。
  他又在她耳边轻声道:“朝夕,没有别人。”
  宋朝夕微愣,酸涩的情绪瞬间消散,转而被一种十分充实的情绪填满了。
  她低低应了一声,呜呜咽咽,我见犹怜。容璟在她额头上亲了亲。
  “朝夕,我很欢喜。”
  —正文完—
  第97章 番外:平行世界(1)
  “朝夕,你帮我看看这条裙子怎么样?”好友姜宁拉着一条小皮裙问她。
  宋朝夕顾不上看她,人被不远处穿着黑色衬衫的男人吸引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