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野牛也疯狂
  “幼崽和光球,我都没有带在身上,你是在这里等着我,还是跟着我去取?”林枫将尖刺收回,没有丝毫要还给梅明紫的意思。
  “你在耍我?”梅明紫转过弯来,察觉到了林枫的意图。
  “我怎么敢耍你?但是既然我早早的就已经知道有人在跟踪我,你觉得我还会把重要的东西带在身上吗?这么浅显的道理,难道你不懂?”林枫解释道。
  “你说的很有道理,既然我选择了你,自然也会相信你,带路吧。”说着,梅明紫从身上取出一瓶药水,撒在姚万世的身上。
  圣地的意志不能长久的附着在一个人的身上,所以姚万世从树林里离开之后,圣地的意志就已经离开了,这也是为什么梅明紫敢于痛下杀手。
  药水接触到姚万世的瞬间,就变成了一团白雾,将其包围起来,然后只见清风拂过,地面上干干净净,一尘不染。
  “化尸水?”林枫嘀咕道,“这玩意也太厉害了吧,简直就是居家旅行,杀人越货必备之物啊。”
  “你也想试试?”梅明紫听到了林枫的述求,转过头问道。
  “不不不,我一点想法都没有,这样的东西,试了就活不成了。我还是赶紧带你去将光球和幼崽拿了吧,跟你在一起,就像是在鬼门关悬着一样。”
  “算你识相,赶紧走!”
  梅明紫心中很是忐忑,他突然觉得眼前这个人,并不是那么靠谱,看上去人畜无害的年轻人,心中同样一肚子坏水。
  林枫带着梅明紫朝来时的路走回去,毕竟这样的路线,才是让人信服的,而林枫也确实是将幼崽放在了路途之中,藏了起来。
  强牺 bxwx.co 读牺。至于试炼光球,说实在的到现在为止,林枫自己都找寻不到,更不要说带着梅明紫去找了。
  说到底,林枫还是骗了他,既然一件事骗了他,另一件事自然也不是真的,林枫不可能将幼崽交给圣地的人。
  林枫带着梅明紫一路疾驰,路上丝毫没有停歇的架势,道路越走越远,远到林枫都已经快要迷失方向了。
  “到底在哪里?”梅明紫有些不耐烦了,毕竟这样走了一个多小时了,按理说也早该到了。
  以两人的体力,这么长时间,应该走出了四五十公里了,这么长的距离,竟然连个城市都没有看到,这让林枫深感意外。
  进化之光出现之后,星球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样的情形,林枫也曾经幻想过,但是当他真正看到的时候,才明白什么叫做咫尺天涯,沧海桑田。
  记忆中,从苍山市区出来,走个二十多里路山路,也就到了相邻城市的郊区了,不能说人声鼎沸吧,但是也不至于如此荒凉。
  而现在走了四五十公里了,连个村庄都没有看到,不得不说,世界变化的实在是太大了。
  体力的增强,换来的是地图的增大,不得不说,这个世界还是很公平合理的。
  “你在耍我?”梅明紫这一次彻底恼火了,走了这么长时间,毛都没见着一个,他的心态已经崩了。
  当初轻易相信林枫的诱惑,上了贼船,没想到竟然落得这般境地,既然如此,林枫更是留不得了。
  “那你去死吧!”梅明紫抽出弯刀,指向了林枫。
  此时,一头浑身是泥水的野牛偶然路过,正好看到了梅明紫手中的弯刀,准确的说是看中了弯刀上的刀柄。
  刀柄温润如玉,色泽圆润,正是牛骨制作而成,也该是梅明紫倒霉,正好从衣服里面抽出刀的时候,野牛过来了。
  正所谓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又有话说,仇人见面,分外眼红,总之,野牛在看到牛角的时候,双眼通红,情绪激动。
  狂躁的牛蹄,在地上狠狠的摩擦,尘土飞扬之中,梅明紫回头看了一眼。
  这一眼,竟然成了他看世界最后的一眼,牛角从他的身体中穿透,鲜血如注,这一幕,让林枫震撼不已。
  野牛都成精了,这个世界太疯狂了,是不是以后耗子都敢给猫当伴娘了?
  这样猛烈的一击,如果还不能要了梅明紫一命的话,那么林枫刺进他眉心的尖刺,也彻底的了解了他。
  梅明紫走的没有痛苦,也没有挣扎,走的那叫一个安详,毕竟他最后关头,有将林枫击杀的快感,虽然没有成功。
  这候 .co*m 章汜。“可惜啊,这么年轻就走了,放心吧,你留下的东西,我替你保管着。”
  就在梅明紫断气的时候,一堆东西从他的身上掉了出来,看的出来,他的身上应该有什么宝贝,能够储存东西的宝贝,要不然的话,他身上也放不下这么多东西。
  林枫一件件的仔细寻找,当然了,在做这些之前,林枫先一步将牛角弯刀扔了出去,他可不想和梅明紫一样,被野牛一击必杀。
  将一堆器物翻了一遍,林枫大抵能够确定,能够储存东西的宝物,应该就在小葫芦,戒指,以及一个吊坠之中。
  只有这三样东西,符合所谓的储物宝贝,毕竟谁见过斧钺刀叉剑戟能够储物的?又或者试炼光球?这些不符合储物宝贝的气质。
  将小葫芦的塞子打开,里面飘散而出的,是一股酸臭的味道,林枫闻着味道有些熟悉,连忙将塞子塞住。
  “mmp,竟然是化尸水,这玩意装了一个瓶子还不够,竟然还装了一葫芦,这起码得有一升多吧。”回想起先前梅明紫只是倒了几滴,就将姚万世的身体化的一干二净,林枫不免打了一个寒噤。
  “太可怕了,圣地的人,简直都是魔鬼。”林枫继续研究戒指和项链,仔细观察良久,并没有看到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制大 制枭。“难道说要滴血认主?”林枫想到了一种可能,毕竟小说里面都是这么写的,可是这万一要不是呢?那不就浪费了自己的鲜血?
  终究是欲望战胜了忧虑,林枫用一柄匕首,将自己的手指割破,滴了一滴鲜血在戒指上面,木有反应。
  随后,林枫又将鲜血滴在了戒指上面,依然是木有反应,“我泥马,这是在逗我呢?浪费了两大滴鲜血,竟然都不是。”
  林枫一屁股坐在地上,手掌落在了试炼光球的上面,带血的手指,点在了光球的表面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