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官的专属挚爱 第41节
  节目组问陆琛和季明玥为什么选择做麻辣烫。
  季明玥没回答,陆琛把话题接了过去。
  “我和明玥其实大学时候就是一个宿舍的舍友,关系一直很好,经常一起上课、吃饭、打球。”
  “之所以做麻辣烫是因为读大学那会儿他很喜欢吃麻辣烫,可以连续吃一个星期不腻。”
  陆琛说这段话的时候,情不自禁就往季明玥的方向看,季明玥下意识的目光闪躲,根本不敢和陆琛对视。
  要是两个人都坦坦荡荡,该看就看,该对视就对视,那大家顶多当他们是兄弟情,但就是这样遮遮掩掩的,才有问题。
  轮到试吃环节,陆琛主动给季明玥递了筷子。
  “尝尝。”季明玥接过筷子,看着面前的麻辣烫有点失神。
  想起了以前在出租屋,陆琛给他做的麻辣烫。
  陆琛以前做饭也不怎么样,毕竟是男孩子,又不是川渝地区的,不常进厨房。
  陆琛第一次给季明玥做麻辣烫,锅子烧得太辣了,一着火就收不住,险些把厨房烧了。
  后来陆琛又做过很多次,都不好吃,不是盐少了就是不够辣,反正没一次季明玥满意的。
  终于,陆琛专门找教程好好学了一手,还没来得及做,他和季明玥就闹掰了......
  季明玥动了筷子,陆琛坐对面笑着看他。
  牛肉片吃进嘴里,季明玥真挺意外的,很嫩,比起他吃过的那些大厨做的,也差不了多少。
  “好不好吃?”
  一边的主持人还没问,陆琛反倒先开口了。
  “咳。”季明玥克制住情绪,声音如常,“挺好吃的。”
  听他这样说,陆琛就笑了。
  其实陆琛平时不怎么爱笑,他发自内心笑的时候,几乎都和季明玥有关。
  “比大学那会儿好吃多了。”季明玥顺嘴又说了句。
  结果说完他自己都无语了。
  导演组很会捕捉话题和可以炒作的契机,立刻顺着季明玥这句话深挖。
  “大学时候陆琛给明玥做过麻辣烫吗?”
  主持人笑着提问,问题很犀利,季明玥是说了陆琛大学时候做过麻辣烫,但没说是给他做的。
  “有次篮球比赛输给他了,所以就做了一次,还险些把厨房给烧了。”
  “我俩都吓了一跳。”
  陆琛回答得从容不迫。
  陆琛说的的确是实话,那时候他和季明玥还没分出上下,两个都想做1,篮球比赛双方也都是有输有赢。
  时间拉回现在。
  姚丞手里翻看着微博上网友和粉丝的评论坐立不安,时不时就得往季明玥那边瞄一眼。
  季明玥今天还有最有一场戏,是比较简单的戏份,剧本台词他都记得和清楚现在也正看手机消遣放松。
  网上关于他和陆琛的消息,季明玥肯定看见了。
  陆琛就是不确定季明玥现在心情如何,会不会突然发作。
  结果季明玥一直挺平静的。
  季明玥一直盯着手机,但其实手机屏幕什么时候熄掉他的都不知道,一直看着黑屏在发呆。
  大学那会儿,季明玥和陆琛是真的好。
  如果不是毕业前夕,陆琛突然发疯,一声不吭就从出租屋搬走了,季明玥以为能跟他好一辈子。
  “季哥。”
  “季哥?”
  姚丞站在季明玥跟前叫了他好几声,季明玥这才突然回神。
  “季哥到你的戏份了。”
  “嗯。”季明玥敛回思绪,开始调整自己的状态。
  第四十六章 顾尺的小情儿
  “上学一个星期了,感觉怎么样?”
  顾尺问话间从红油翻滚的火锅里夹起一片牛肉放进于贝的油碟里。
  赶上周五,顾尺下班早,去学校接到人,就直接过来了。
  [老师都很好,我全都认识了。]于贝一脸小骄傲。
  因为课程都是他上过的,所以压力也不是很大。
  于贝没敢提班上同学的事,免得顾尺又觉得他上课不专心。
  “天气跟着回暖了,你休息室的被子是不是太厚了?”
  “下星期上学带套新的过去。”
  顾尺这话虽然是在问于贝,但根本没给于贝说话的机会,就把事情给决定了。
  于贝埋头吃起热乎乎的火锅,正如顾尺所说天气在回暖了,再过一段时间吃火锅就容易发汗,太热了。
  于贝对准筷子上的午餐肉吹了口气,随后一口塞进嘴里。
  等吃进去了他才意识到有些不对。
  真是和顾尺混熟了,于贝发现自己越来越不注重个人形象。
  顾尺垂眸翻弄碗里的牛肉,动作不紧不急。
  “怎么不吃了。”察觉于贝偷看的目光,顾尺平静开口,“没肉了?”
  顾尺随即看了眼一边放菜的架子,牛肉羊肉还有好几盘。
  顾尺朝服务生示意,让人又往锅里下了两盘肉。
  “多吃点,明天还有差事交给你做。”
  一听顾尺这话,于贝眼睛都亮了。
  [先生,什么差事啊?]于贝俯低身子,像只小仓鼠似的望着顾尺。
  “回去再和你说,专心吃饭。”
  锅里的肥牛好了,于贝刚才空出来的碗又满了。
  于贝没再问东问西,专心吃起火锅。
  这间店在的食材都很新鲜,对付于贝这种吃货正好。
  顾尺的向来都是可以奢侈,但不能浪费。
  几大盘肉,全塞于贝‘小小’的胃里了。
  于贝吃得很撑,坐上回程的车,靠在座椅上就不想动。
  “明天需要你做一天球童。”
  顾尺这时候才提起明天要交给于贝的差事。
  [球童?]于贝有点懵,他只听说过书童。
  [什么是球童呀?]于贝不好意思的问,毕竟是顾尺要交给他做的事,他不可能不懂装懂。
  “就是捡球的。”顾尺觉得自己说得够浅显了。
  回到顾宅,顾尺和于贝都是第一时间换掉身上的衣服,火锅的红油味太重了,就连头发上都是那个味道。
  “小心耳朵别进水了。”顾尺先洗完澡从浴室出来,还不忘叮嘱于贝。
  于贝点头,抱着换洗的衣服小跑就进了浴室。
  硕大的浴缸半缸都是热水,泡在里面特别舒服。
  于贝屏住呼吸,双手堵住耳朵,钻进水里,整个人都泡进温水里了。
  再冒头的时候头发都是湿漉漉的。
  挤了点洗发水在手心,于贝开始洗头。
  想到明天能和顾尺一起待一整天,他就忍不住笑。
  虽然刚才上学一星期,但他和顾尺见面的时间比起之前,真的少了很多。
  于贝控制不住自己上扬的嘴角,抓头发的动作都透着愉悦。
  从浴室出来的时候,于贝头上顶着毛巾,包裹住湿透的头发。
  顾尺把他拎到镜子边坐好,给他吹还掉在水珠的头发。
  热风刮得于贝眼睛都睁不开了。
  吹风机嘈杂的响动停下,于贝的后脖颈突然一软,伴随的还有温热的呼吸。
  亲密的触感太过微妙,于贝全身的毛孔都像过电一样。
  顾尺在亲吻他,于贝缩了缩身子没躲。
  如果说以前他怕顾尺的触碰和亲密,那他现在反倒一点不抵触,内心甚至还有些期待。
  顾尺或许并不喜欢于贝,但是被顾尺需要,被他亲吻,总能带给于贝安全感。
  让他不用害怕被抛弃。
  亲吻从后脖颈蔓延到脸颊,于贝眯上眼睛不敢看镜子里折射出的暧昧画面。
  于贝身上甜甜的,不像洗发水的味道,更像他身体原本就拥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