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12)
  屠杏花瞥见戚林仍神情冷淡,置身事外的模样,眼里冒着火花,恶毒的话一连串吐了出来:不就是一个吃软饭的吗?现在村子里头谁不知道戚秀才靠自己的小夫郎风吹日晒卖着酸辣粉养着,自己抄书赚的银钱买药都够呛。
  以前多合适呀,一个游手好闲,偷鸡摸狗,正如无所事事,一个病秧子一个,药一停,也不知道那一天就没了。说完还咯咯笑了几声,感觉还不够尽兴,又继续补充道:保不准哪天云哥儿又一次开窍了,把你过
  屠杏花一阵心悸,感觉自己的脖子被无形间狠狠地掐住,她剧烈的喘息,埋下头往对面窥看。
  那人还是在闭目眼神,刚才那毒蛇似的阴毒的眼神仿佛是她的错觉。
  全身的力气被人卸尽,她倚靠在车厢,背后的冷汗流个不停。
  书肆
  掌柜随手翻了几页戚林誉写的科举用书,连连点头:戚秀才的字一如既往富有韵味,不错,不错。从暗阁拿出早准备好的一小包钱,递过去:这个月的酬金,你数一数有没有出错。
  戚林拱手道:不用了,掌柜的话,我自然是信的过。
  像是无意间的翻了几页,他把话题引到了书肆里堆积的一本本话本:蔡老板,你这些话本是新进的?
  聊起这个,掌柜脸上的笑意殆尽:戚秀才有所不知,前些日子,镇西边新开了一家书肆,进了一批新话本,故事走向新奇,买的书和我们这边差不多的,那些小姐啊小哥儿全跑到那边去了,我这生意是一日不如一日了。蔡掌柜摇了摇头,无奈道说也奇怪,这附近的几个镇的写书人我私下派遣小厮全打听了个遍,可那批新话本横空出世般,半点风声都没有捕捉到。最近把他愁的呀,头发白了一大片。
  戚林作揖道:小生恰好也拟了本话本,蔡掌柜不嫌弃的话可以看看。话罢,从箱笼里拿出一小叠宣纸。
  会读书的写作不一定好,蔡掌柜抱着死马当作活马医的心思,随意地翻阅了几页,就被里面的故事给深深吸引,看完之后还意犹未尽:没有了吗?
  第23章
  戚林这话本不同于市面上的流行的豪宅小姐、小哥儿爱上贫穷书生,不顾父母阻拦,一意孤行,与书生私奔,最终妻凭夫贵或者偏僻山村的农女,小哥儿偶然救助了受伤的皇子,少爷,凭借自己的善良,上进最终收获忠犬的走向。
  他的话本更侧重于描写对立势力的相爱相杀,把他们内心的纠结,痛苦,爱而不得写得淋漓尽致,张力十足,留下的伏笔更是勾得看书的人心痒痒的。
  蔡掌柜目光如炬地盯着戚林背后的箱笼,恨不得打开看看里面还有没有宣纸写着接下去故事的发展。
  戚林淡然一笑:自然是有,不过这得看掌柜的意思。
  蔡掌柜挑眉,豪爽的大笑,了然道:我们书肆收话本有两种途径,一是三两直接买断,二是扣除我们制造书的成本外,利润四六分,戚秀才你想要?
  写一本话本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没有名气的作家若选择分成,中间需要承担很多不确定的因素,到头来可能三两银子都没有赚到,除了小有名气的作家选择分成,其余人通常选择直接买断,毕竟谁也不能保证自己的书一夜爆红。
  分成。温柔清雅的声音带着坚定。
  好。意料之中的回答,蔡掌柜摆了摆手,示意一旁候着的小厮去拿契书。
  合作愉快。
  手纹印上的那一刻,蔡掌柜的心砰砰直跳,他有预感,戚秀才的这话本可以让他打一场漂亮的翻身仗,甚至更胜一筹。
  被寄予厚望的戚秀才此刻手里握着还没有热乎的银钱,步履匆匆往集市里赶。
  有钱了,自然得给小夫郎买他最爱的排骨吃。
  熟门熟路来到拐弯处的屠夫那里,今天来的早,肋骨、排骨、肥肉还剩下很多。
  戚秀才来了啊。最近戚林总来他这里买肉,自然眼熟,于是膀大腰圆的屠夫和颜悦色开口道:这猪今天刚宰的,新鲜。
  成色确实不错,肌肉有光泽,红色均匀,不暗沉,戚林薄唇微启:一切照旧。
  好勒,排骨20文一斤,共60文,瘦肉30文一斤,共60文。
  手起刀落,重量丝毫不差,屠夫用芭蕉叶把排骨一裹,递给戚林。
  见他目光还在桌板上打转,屠夫开口道:戚秀才还要买什么?
  戚林想起了小夫郎前些日子咕噜咕噜大口喝着熬的奶白筒骨汤,开心的眼睛都眯成月牙状的可爱模样,开口道:今早还有没有大筒骨。
  筒骨?屠夫疑惑道,最近咋天天有人买这狗都嫌硌牙的东西。
  他用脚踢了踢桌下的背篓道:全在这里了,戚秀才要的话,就送给你了。
  白花花的骨头卖不了几文钱,还不如给个人情,稳住客源。
  多谢。戚林提着满当当的肉,踏向回家的归途。
  墙角里,探出两道身影。
  那是戚林吗?他哪里来的钱买那么多肉?
  邹大婶紧紧盯着前方身影手中提着的那用芭蕉叶包裹的一大捆肉,眼睛里闪着贪婪的光,她舔了舔嘴唇,口水几乎要滴下来:怎么尽买些瘦肉,一点油脂的没有。简直浪费银钱,邹大婶心中隐隐做痛,要是她的话,首选白花花的肥肉,一口下去,汁水不断往嘴里窜。
  是他!邹大伯肯定地点点头,那身影化成灰他都认得。
  看来这病秧子本事渐长啊,家里有一个闹腾的,居然还能守下钱买那么大一捆肉,少说3到4斤吧?
  呵屠杏花慢悠悠从她们身后走了出来,把两人吓了一大跳。
  人吓人,吓死人!!!
  死丫头,走路不带声,想吓死谁啊!邹大娘扯着嗓子怒气冲冲道。
  屠杏花忍着想暴打眼前人的心思道:邹大婶,那是你家宁哥儿争气,先是冰粉,后是酸辣粉,在镇上赚得盆满钵盈,不然凭这病秧子的本事,别说肉了,买完药之后,他遍地的白菜都买不起。
  最近在村子里头还找了好几个人削红薯,一天50文,愣是没有想到自家的亲戚还食不果腹。
  当真?一天50文,可以买一斤白花肉了,这败家子!!!
  邹大婶住的村子跟白桦村之间隔了好几个村落,知道的消息不如同村人的多。
  她狐疑地上下打量着屠杏花,觉得有点眼熟,最后一拍脑壳,恍然大悟道:你不就是那个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那个那个屠杏花!
  戚林刚流落到村里头来,虽体弱,但仍风度翩翩,惹得不少姑娘芳心暗许,屠杏花就是其中一个。
  她一向肆意妄为,当着村民的面,直接问戚林要不要迎娶她,被戚林拒绝之后,颜面扫地,差点在村子里待不下去,因而怀恨在心,遇到人就要在背后嚼舌根,贬低戚林。
  邹大婶这话算是戳到她的痛脚,她的脸色迅速暗沉下来:你说什么?语气冷飕飕的,如同一月的刺骨寒风。
  邹大婶缩了缩肩,她本就是欺软怕硬之人,被屠杏花一瞪,整个人就虚了:没没什么,我记错了。还干笑了几声。
  哼屠杏花懒得理这婆娘,对邹大伯道:你们不信的话,可以明天早点来集市看看。这云哥儿发了财,心里也没有惦记你们这两位长辈,反倒把隔壁宋大娘地里的红薯全买了。
  邹大婶和邹大伯面面相觑,一下子就急眼了,惊呼道:这怎么能行,俺家地里堆着的红薯都快烂了,也卖不出去,云哥儿尽帮那些不三不四的人,全忘了我们这些长辈。
  就是!这死孩子,他娘死的那会儿,要不是我给了他一碗米汤,他早就饿死了。
  全然忘记了,她们趁原主不在家,把他家里值钱的东西掏干净了的场景。
  见目的已经达成,屠杏花冷哼一声,走开了,不想和这两个蠢东西待在一起。
  第24章
  哐当哐当一阵收拾声后,院子里传出大娘们热情似火的告别声。
  云哥儿,今天的红薯都削完了,我们先走了哈!接近饭点,大娘们有些着急了,简单收拾了会儿,就陆陆续续地离开了。
  邹云听到告别声,茫然地从一堆布料中抬头,不知不觉中,一个中午就这么过去了?不免庆幸道,还好宁哥儿一直默默在旁边的协助他,帮他量尺寸,裁布料偶然趁着001睡大觉,帮他缝几下,要是只有他一个人,不知道要忙活多久,浪费多少辛苦赚来的积分。
  终于好了!邹云低头咬断针线,慵懒地舒展了腰身,好看的天鹅颈暴露在空气中,而趴在他脑壳上打瞌睡的小蓝球001猝不及防,啪嗒一下滚到了地上,撞到桌角,瞬间惊醒了。
  001:
  总有刁民想害朕!!!
  信不信我把你这几个月通过混水摸鱼得到的积分全部扣除了!!!
  委屈巴巴的小蓝球又扇动着小翅膀piapia打了邹云肩膀几下。
  宁哥儿,晚上留下来和我们一起吃饭吧。对于001不痛不痒的拍打,邹云完全不当一回事,扭头邀请坐他身边的宁哥儿。
  原因很简单:一是,今天林哥去集市采购,晚餐肯定丰富,排骨是少不了的,宁哥儿的这小胳膊小腿的,风一吹就能被吹走,一看就知道久不沾荤腥,趁着今天正好给他好好补补营养。
  再者,宁哥儿帮了他这么大一个忙,直接给银钱未免太过于生分,辜负他的心意,思来想去,也就请吃饭靠谱。
  不不用了。宁哥儿紧张的有些结巴,局促不安地扣着桌角,他怕邹云误会自己的帮忙是有所途。
  宁哥儿,你再拒绝,我以后都不敢请你帮忙了。邹云假装抱怨。
  到这种地步了,宁哥儿哪里不明白邹云的心意,再拒绝下去就辜负他的一片好心,于是不好意思道:谢谢云哥儿。大不了吃完饭之后早点跑回家,应该不会被婶子发现。
  没事的。
  夕阳西下,牛车悠哉悠哉地穿过数条阡陌小道,总算到了白桦村。
  林哥,你回来了。
  邹云本来托着腮,坐在台阶上百般无聊,看见戚林后,咻的一下,跑到他身边。
  乌溜溜的大眼睛睁得圆圆的,在柔和的夕阳光下显得亮晶晶的,犹如黑夜中闪烁的夜明灯。
  嗯。戚林的声音一如既往的平淡,但留心细听,就能发觉他声线中隐藏的愉悦。
  小跟屁虫邹云紧跟戚林来到了厨房,看到他一样一样把从集市上买的排骨、瘦肉掏出,最后看到猪大肠时,惊讶道:林哥,你怎么买了猪下水?
  戚林嫌弃地瞥了一眼那团肥腻,散发着腥臭味的肥肠,把它丢在一边解释道:大概是那屠夫不上心,拿错了,本应当是筒骨。
  那背篓里用芭蕉叶捆起来的有两大团,屠夫递过他时,他也没有察看,提起绳子就急得回家。
  戚林眉头轻轻皱起:明天再去集市上买筒骨熬汤给你,这猪下水就扔了吧。
  邹云心里头直呼可惜,在现代人人疯抢的猪大肠,这个时代居然分文不值,邹云摇了摇头,简直暴殄天物
  他想起之前吃的卤大肠,烤得滋滋流油的肥肠,一口下去满嘴留香,急忙开口道:那怎么行?丢了就浪费了,这猪下水可是好东西,林哥,你去把猪下水洗干净了,我待会给你露一手。
  洁癖症爆发的戚林,试图让邹云回心转意:云哥儿,这猪下水就算洗的再干净,那股腥臭味仍去不掉的。
  邹云充耳不闻,直勾勾的看着戚林,一副你是不是信不过我的表情。
  戚林哪里看得了小夫郎质疑的眼神,灰溜溜地提溜起猪下水往院子走去。
  洗净煮好的猪下水仍腥臭的原因很简单,一是这里的人不懂得用葱姜蒜和料酒去腥,二自然是人们不舍得调料。
  舍不得孩子套不得狼,要想做美味的食物就要舍得下成本,邹云深知这个道理,放调料就像不用钱似的,一勺接着一勺。
  要是宋大娘在,肯定会笑骂他一句败家子!!!然后只能在默默在心疼。
  宁哥儿,快尝尝我做的猪下水。邹云见宁哥儿局促不安地端着碗,光吃白米饭,连菜都不敢夹,夹起一块放在他碗里。
  余光瞥见洗完猪下水后连今晚连饭都打少了的戚林,讨好地往里添了一块沾满汁水的猪下水:林哥,尝一块,不符合我胃口,我们以后就不弄了。
  戚林轻睨了他一眼,做好反胃的准备,却没料入口瞬间被猪下水俘获。
  咸香,又弹性,大肠内壁里油腻的白花花的肉不反而为它加分。几口下去,一碗米饭很快空空见底。
  宁哥儿的情况也差不多,他起初看到猪下水,小脸就皱巴成一团,想着哪怕恶心,也要逼自己吃下去,毕竟这桌子上唯一不值钱的就是这盆猪下水了。
  结果也啪啪啪的打脸。
  在三个人的攻势下,碟子很快就见了底。
  宁哥儿舒服的打了个饱嗝,他抱着圆滚滚如同西瓜的肚子,好奇地问道:云哥儿,你是怎么想出这些稀奇古怪的法子的?连猪下水都做的那么好吃。更不用说冰粉,酸辣粉了。
  邹云心虚地摸了摸鼻尖:就从一些杂书上学的?这倒也没有说谎,在现代,演员这个身份给他带来了很多的好处:知名度,金钱但同时也限制了他的出行。但在这个时代,他就是个文盲。
  故就算在休闲期,邹云也很少出门,唯一的爱好就是买几本菜品在家里轮流做一些好吃的,犒劳自己。
  宁哥儿眼神在他们两个人身上打转,透漏着羡慕。
  要知道,白桦村里头就只有一个破旧的小学堂,连夫子都只有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