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凝寒草
  星期三食堂早餐时的一幕,在极短的时间内,迅速的传遍三中,并迅速的发酵!
  在周海、周芸眼中,所谓的三中最顶尖的圈子,偃旗息鼓,似乎不打算再追究沈余亵-渎江明月的责任。两节课的时间过去,三中的风云人物们没有反应。
  沈余之名,再次传遍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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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铃---!”教学楼里的上课铃声,遥遥传来,听得不算清晰。学生宿舍区,9号楼中,走出几名穿着白色短袖t恤,修身黑色运动裤的女生。
  修身的运动裤勾勒着她们窈窕的身姿。这是校园里靓丽的青春色彩!
  五班上午的三四节课是体育课。体育课一向是自由活动。学生们自习,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回宿舍都可以。周芸她们几个女生回宿舍换衣服,准备去排球场打球。
  走在绿树成荫的大道上,周芸的好友宁烟,皮肤略白皙,略尴尬的问道:“周芸,学生会和高年级的学姐真的不再追究了?”早餐时,说吴修是白马王子的就是她。
  周芸是五班的语文课代表,同时在校学生会里跑腿。高二有个学姐很看重她。所以,她消息灵通。
  周芸身姿娇小,点点头,“嗯。”两节课过去,颜姐那边没有任何表示。想来,也就这样吧!毕竟,沈余那么厉害!
  她这会心情有些复杂。事情的结局,是她怎么都想不到的。或许,她要重新认识沈余啊。
  一名女生忽而插话道:“啊…,那这是不是说明全校都默认沈余够资格追求江明月呢?”
  几名女生对视一眼,好像还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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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月的春风里,几株樱花在篮球场边绽放。一树芳菲。
  华永和同寝室的好友周俊在篮球场边休息,两人咕咚咕咚的喝着凉水,一边笑着说话。
  周俊就是那个尖嘴的瘦弱男生,穿着火箭队的篮球服,兴奋的道:“华永,改天我们去挑战挑战校队。把沈余拉上。”篮球水平,他还真不怕校队。就怕那帮孙子输球后找茬。
  食堂里那一幕,让他现在回想起来,还是觉得牛逼!什么风云人物,什么富二代,就是一句:你算个什么东西?想当小弟都不收!这做派,他羡慕的很!
  华永容貌粗犷,很显老。他是下面县里考上来的学生,初中暑假时,常在地里做农活。这时,看一眼不远处的足球场,笑着道:“沈余踢足球的,又不打篮球。怎么拉他?”又道:“宿管要是问的话,我们统一口径。”
  他是室长。沈余昨天晚上没在寝室睡觉。八成通宵上网去了。他觉得,宿管要查的话,可以帮沈余隐瞒一下。
  周俊笑道:“放心。周海那孙子不告状,宿管怎么可能知道?嘿嘿,今天早上闹那么一出,看他以后还装不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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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班上体育课时,高一七班教室内正在上历史课。高一时,文理未分班。
  五十多岁的老太太在讲台上照本宣科。下面的学生大部分都在自己忙自己的。
  教室里,二组偏后的位置,一名清秀、雅致的女生正安静的看着书,偶尔用晶莹的尾指将垂落下的秀发挽起。她课桌抽屉里静音的三星手机,时不时的来一条短信。
  她坐姿端正,显得高挑。容貌美丽。黑色的披肩长发,顺滑如丝,佩着精巧的发卡。穿着件鹅黄色的外套,里面是白色的衬衣。胸挺腰细,曲线优美。
  这美丽的身影,此时,不知道吸引着多少男生暗中的目光,令他们心生爱慕,再深深埋藏。
  正是三中公认的校花美女江明月。
  江明月的同桌是一名带着眼镜的女生,白胖胖的,叫元炜。笑吟吟的在练习本上写着字,然后推到江明月的面前。她在给江明月说沈余、吴修的事。
  “听说沈余是你的初中同学?而且,和你是同桌?”说完早上食堂里的事,元炜在本子上写道。
  吴修是校篮球队的成员,高大、英俊,有着硬朗小生的气质。家境优渥。这样一个男生,明月一句话都没说,他就甘愿为她去“打架”。这简直和言情小说一样啊!
  明月是真的漂亮。
  江明月微不可察的点点头。
  她和沈余初三的时候,同桌一年。关系一般吧。交情是在三中里碰到,会相互点头,打个招呼。昨天的传言,她当然听过。所以,她没出声。
  男生间的事情,她基本不管。她也管不过来。追求她的男生太多。当然,她和沈余的关系,自是比和吴修的关系要近一点。她是乐见吴修被打脸。
  “周五下午,我们班和五班有足球赛?”
  元炜写道:“是的。”看着江明月,不知道她什么想法。
  江明月浅笑一笑,翻着书。
  她和沈余三年同学,真不知道他可以手指断铁。她挺好奇的。然后,想亲口问问沈余,学校里传言他做梦意--淫她是不是真的。她其实不怎么信。
  沈余初中时成绩很好的,考进三中。而她成绩一般,是靠父亲的关系走后门进三中。初三同桌时,沈余在班里比她更瞩目。没见他对她有意。
  当然,如果传言是真的,她自是会觉得沈余很恶心啊。
  …
  …
  当新晋的校园风云人物沈余整个上午,都在被议论时,他却并不在校园中。
  他吃过早饭,就出了三中。三中是封闭式管理。上课期间,学生无法出校。但,身为明劲高手,三中的围墙对沈余而言,形同虚设!他想走就走。
  沈余从校园西的一角,轻松的越墙而出。围墙外的巷子里,迎面而来的是一股生活的气息:路牙边水渍流淌。简陋的早餐店,小卖部,杂货店依次而列。
  零四年的落城市是一座宁静的内地小城。生活节奏舒缓,闲适。市容一般。市里的经济两大支柱是旅游和教育。
  沈余压下现在回家见父母的想法,绕到江堤上。三中校园和江提就隔着两条街道。上江堤后,凉爽的春风吹拂而来,三月中旬的阳光柔和、温暖。
  江边寂静,沿江大道上偶尔有车驶过。沈余边往森林公园走去,边遐思着。
  刚才在食堂里,在他心中如轻风而过,不留痕迹。一个高中生,他需要反复想么?吴修内心里是不是怀恨,那什么颜姐、何哥、王姐是否服气,他并不在意。
  世人欺我,辱我,一拳轰之。
  只是提及“明月”,他又忍不住回想起昔日和明月师姐在一起的点点滴滴。
  明月师姐死后,他蛰伏五年,查清真凶,从星路离开。两百年后,他重返地球复仇。纵然,他杀尽姜、楚两家,又如何?明月,已经永远的离开。
  在之后的万余年中,他在北辰界纵横四族,也曾和神女,绝代佳人同游;也曾在太初圣地天海峰被她叩开心扉。但,他从未忘记明月师姐。
  在他的星空中,她就是天空中皎洁的明月,令群星失色。这是烙印在他灵魂中的女子。
  然而,这些,他和三中这些学生解释什么?
  沿江堤走二十分钟,便是落城市森林公园。沈余沿着江堤走下来,轻轻的吐出一口气。将心底时隔万年的思念压抑着。
  明月所在的洛家,不仅仅是京中世族,同时还是华夏九大宗门之一。她自小修炼,他不入修真路,根本连见她的机会都没有。更别说,保护她不受伤害。
  他现在的首要目标,是在三天内修炼至暗劲境界,然后在周末启程前往落山!
  落城市森林公园是一座由人工林和江边的湿地组成的公园,占地数百亩。设立有十年的时间,人迹罕至。公园里,枯木、野草丛生,僻静荒凉。
  沈余沿着蜿蜒的水泥马路,往公园深处走去。他吃过早饭后,就来这里,自是有他的理由。
  三天之内,修炼至暗劲境界,对曾经的混元境修士而言,轻而易举。事实上,若有天地灵物,他修炼至化劲,丹劲都非难事。问题就在于没有。
  他这个月的伙食费都只剩下142块钱。别说天地灵物,练体的药材,他连肉都要吃不起。按照零四年的物价,他这笔钱去村子里,大约能买五只鸡。
  这哪里够补充他修炼玄武真诀的消耗?
  而没有外物的滋补,身体处在亏空状态,如何能提升境界?这才是制约他修炼的关键因素。
  “扑腾!”白杨林间,一群麻雀从树枝间飞起。接着,林间的枯草丛中,一只肥美的白兔,一闪而过。
  “果然和记忆中的一样。”沈余眼底掠过一丝喜色。他初三时,全班来森林公园春游过。
  …
  …
  “喔…”“啊…”“哈…”
  足球场上,不时的传来一阵阵呼喊声。11人制的足球场被分割成两个纵向的小球场。高二年级四个班的男生正在踢足球。在金黄色的夕阳下,汗水飞洒,青春涌动。
  三中的足球场,向来是全校两千多人开大会的指定场地。足球场的侧面是升旗杆、主席台。
  此时,主席台上,一对俊男靓女正在栏杆处说着话,夕阳写照在两人的身上。男生容貌俊逸,身量中等,穿着一件暗蓝色的范思哲衬衫,休闲长裤。笑容温和,看起来很有范儿。
  正是五班的体育委员周海一直想要认识的三中风云人物,高二十班的何同。
  据闻,他父亲号称落城市首富,经营电器卖场、连锁超市。家中有人在市政府里任职。他有一次和海棠中学的学生去玩,赶着回三中上课,开了一辆路虎停在校门口,震惊三中。
  去年高三的一个学姐,学生会的部长过生日,他请客在落成市最好的梦酒吧包场,一掷千金,博美人一笑。
  何同看着女孩俏丽的侧脸,将眼中的爱慕敛去,笑呵呵的道:“紫岚,早晨食堂里的事,你都听说了吧?你看。”说着,将手里的两截断掉的调羹递过去,正是早晨沈余在食堂里折断的那根。
  “听说什么?”王紫岚偏头,几根秀发斜落,从何同手里拿过铁调羹,观察着。
  她是高三五班的学生,身姿修长。此时,她穿着件白色的宽松雪纺衫,宝蓝色的牛仔裤紧贴着她丰腴、修长的大长腿,充满着难言的美感。
  所以,即便她的容貌不算特别的美丽,嘴巴略显大,肌肤呈健康的肤色,不够白皙。却依然被公认是三中的校花。吴修口中的王姐,便是她。
  “紫岚,昨天高一五班沈余不是在课堂上喊江明月的名字吗?吴修今天早晨去找他麻烦。这是沈余当众捏断的。呵呵,我怎么觉得有水分呢?”
  何同闻着身边女孩身上的清香,目光不自觉的从她修直的大长腿上掠过,心中跳了一下。去年夏天时,她穿短裙,这一双大长腿不知道迷倒了多少男生。
  “水分?你把它捏断给我看看?”王紫岚嗤笑一声,随即不满的嗔道:“何同,你眼睛看哪里?”身为暗劲高手,她的感应非常灵敏。何同目光看过来,她就知道。
  何同讪笑一声,讨好的恭维道:“哈,我自然不行。紫岚你是行家。”
  王紫岚轻轻一笑,拿着一截铁调羹把玩一会,道:“一个明劲高手而已。我对他没什么兴趣!”说着,将铁调羹丢给何同。上面,赫然有一个手指印。
  何同咋舌,仰慕的看着王紫岚。
  这是一种对力量的崇拜。他亲眼见到紫岚那双大长腿的力量:一脚踢爆沙袋。比御江世家别墅区那家跆拳道馆的教练还厉害。但,要他去吃练武的苦,他受不了。
  他混个跆拳道黑带,蒙蒙小女孩就好。
  王紫岚没理何同,站在栏杆处,眺望着夕阳,想着她的心事。这时,手机铃声突然响起来。铃声是欢快的“铃儿响叮当”。
  王紫岚从搁在一旁的书包里拿出一只很精巧粉色诺基亚手机,价值五千左右。接通后,话筒里传来一个醇厚的中年男子声音,“紫岚吧?是我。”
  王紫岚嘴角露出笑容,道:“张叔,你好。”
  张叔哈哈一笑,声音低沉的道:“紫岚,这两天晚上会有些危险。你注意些。有个悍匪逃到市里了。可能会躲到市森林公园。”他知道,王紫岚住在御江世家别墅。而别墅区,正好对着市森林公园。
  王紫寒听的一笑,道:“张叔,谢谢。”她十八岁的年纪就练成暗劲,在王家众多子弟中都算天赋出众。又怎么会在乎一个所谓的悍匪?就算悍匪有枪,都不是她的对手。
  “张叔,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王紫寒想一想,问了一句。她的拳术水平,张叔知道。却还打来这个电话,有点蹊跷。
  电话里,张叔停顿一会,压低声音,道:“紫岚,有一株五叶的凝寒草出现了。”
  “啊…”王紫岚心中一惊,低低的一声惊呼。
  凝寒草只是一味清热解毒的中药,往往生长在墓地中的极阴之地。很普通的药草。但如果凝寒草长出五片叶子,情况就会大不相同。凝寒草只有受到生命精气滋养才可能长出五片叶子。
  五叶凝寒草,通常是延年益寿的灵草的伴生草!延年益寿的灵草,谁不想要呢?
  能找到五叶凝寒草的大盗,绝不简单的是盗墓贼,必定见过血,且极其的凶悍。她未必是对手。那她最近晚上还是不要去御江世家别墅练功。
  王紫岚诚恳的道:“张叔,我知道了,谢谢!”这一声谢谢,可比刚才要诚心的多。
  电话那头的张叔笑一笑,心满意找的收了电话。
  …
  …
  落城市公安局大楼内,张伟笑着放下手机。这个人情,他可是卖出去。想一想,拿起办公桌上的电话,拨了一个号码,道:“小郝,你来我这里一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