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不算吧,万一没人要你呢。”
  “没人要,我就跟着你啦!”乐菱急急喊道。
  程杳对着她实在严肃不起来,只好道:“对你的案子有点信心吧,我刚刚说笑的。”
  乐菱更高兴啦:“程姐姐你真好,那我就等你消息喽!”说完,想起什么,“啊,上次我的手机号你没有存吧?”
  程杳扬了扬嘴角:“你觉得呢?”
  乐菱想起上回给程杳打电话的原因,有些不好意思:“程姐姐,你不要记仇啊。”
  程杳笑道:“好了,拨一下我电话。”
  乐菱立刻拿出手机给她打了一个。程杳存下她的电话。
  乐菱刚走,俞美樱就回来了,她盯着乐菱的背影望了几眼,诧异道:“那小妹妹谁呀?”
  “陈觅言的表妹。”程杳翻开菜单递给她。
  俞美樱很震惊:“程杳,你跟陈觅言都到这一步了?”
  “什么?”
  “你不会都见过他家长了吧?这都认识人家亲戚了?
  程杳简直要吐血。俞美樱的脑洞怎么跟乐菱那丫头一样?
  她无语得不想解释了,把菜单本丢给俞美樱:“点单!”
  俞美樱却不依不饶:“程杳你学坏了啊?现在有什么事儿都瞒着我了?这是典型的见色忘义!”
  “不要胡说了。”程杳感觉心好累,语中有几分无奈,“为什么你们都要认为我一定要跟陈觅言有点什么呢?”
  “当然得有点什么了。”俞美樱用看猴子似的眼光看着她,“你难道还在暴殄天物?”
  程杳听不下去了。她选择用最快最狠的方式结束这个话题。
  她对俞美樱说:“那仲一临呢?你不也是暴殄天物?”
  如她所料,俞美樱被彻底噎住了。
  “别跟我提他。”她只说了这么一句,就吆喝着点单。
  那天,她们再也没聊这个话题。
  第二天,乐菱就收到了程杳的短信,得知创意部二组的组长愿意接受她做助理员。当时,她正跟陈觅言一起吃饭,看到信息,开心地欢呼起来,把陈觅言吓了一跳。
  “怎么回事?”陈觅言一愣。
  “哥,我要进博美了!”乐菱兴奋地把手机递到他面前,“你看你看,程姐姐给我发的!”
  陈觅言一看,果然是程杳发来的信息。
  “怎么回事?”
  “还能是怎么回事?”乐菱眉飞色舞,“当然是我的作品被程姐姐欣赏啦,她是我的伯乐,我要去博美实习啦!”
  “她为什么会知道你的作品?”陈觅言觉得不对劲,眉心微蹙,“你找她的?”
  “我们在餐厅碰到的,她看到我的策划案了。”
  “不是你缠着她的?”陈觅言有一丝怀疑。
  乐菱心虚了一下,转瞬就挺起胸膛,言之凿凿:“当然不是,你是知道程姐姐的,她那么有风格,一看就很有原则,她要是不愿意收我,哪是我缠着就行的?”
  陈觅言沉默了。
  乐菱说的不错,程杳那样的女人,她不愿意,再怎么缠着黏着都没办法让她改变。他不就是最好的例子吗?他才缠了她几天,她就厌了烦了躲他了。
  让人一点办法也没有。
  ——
  隔了两天,乐菱收到组长的通知,第二天,她就到博美报到了。她在二组组长手底下做助理员,前三天做的都是纯打杂的活儿。但她仍然做的很开心,因为每天跟她一起工作的人都是c市广告界最优秀的一群人,这种感觉光想想都很开心,就算每天只是改改错字跑跑腿她也很高兴,因为能第一时间看到那些令人惊叹的设计大牛的脑洞。
  这种体验真是棒棒哒。
  乐菱越发感激程杳了。
  来了几天,她已经摸清了程杳的某些喜好,比如程杳爱喝咖啡,所以她每天早上都会记得买一杯黑咖啡放到程杳的办公室。一同进来的某些实习生会在背后说她心机婊会巴结,走后门,还上赶着抱大腿,她一点儿也不在乎。
  没错,她就抱大腿怎么了,谁让程姐姐是她表哥心里的白月光呢!她不赶紧联络联络感情,怎么帮表哥把这白月光捞回兜里去?
  实习了一周后,乐菱总算找到点儿机会。周五下午,她做好手头的杂事,创意部的人已经走光了,她正准备拎包走人,但伸着脑袋往里头办公室里一看,程杳还在。
  她灵机一动,赶紧放下包,给陈觅言发了条信息,然后装模做样地看起策划案。这一等就等了近一个小时,过了七点,程杳才做完事走出来,乐菱赶紧装作刚收拾好的样子,提着包过去说:“程姐姐,你要走啦?”
  “对啊,你怎么还在这儿?”
  “哦,我也才做完,今天组长分给我的活儿有点多。”她像模像样地说着。
  “现在天都黑了,你回学校吗?”程杳透过落地窗看了看外面。
  “……对啊。”乐菱眼珠子转了一下。
  “那一道走吧,你一个人不大安全。”
  “好啊好啊。”乐菱心花怒放:yes!成功一半啦。
  出了十梦大厦,程杳叫了一辆计程车,和乐菱一起坐进去。
  程杳对司机说:“先去师大。”
  乐菱没说话,直到车子驶过一条街,到了路口时,乐菱突然拍了一下脑袋:“哎呀,我想起来了,我有份作业还丢在云水湾!”
  “云水湾?”
  “对啊,我昨天住那儿的,我亲戚家!”乐菱一脸焦急,“糟糕了,那是我手写的,五千字呢,我们班长说今天晚上就是最后期限了 。”
  “别急,现在过去拿一下好了。”程杳说完就叫司机先去云水湾,正中乐菱下怀。
  乐菱嘴上说着不好意思,心里却高兴坏了。
  半个小时后,她们到了丽水路一处高层住宅区。就是乐菱说的云水湾。
  “程姐姐,你陪我上去好吗?那栋楼的电梯昨天坏了,到现在都没修好,我只能走楼梯,怪怕人的。”乐菱说着还缩了缩脖子,凑到程杳身边说,“听说那栋楼以前闹过鬼,程姐姐我最怕这种东西了。”
  程杳看她好像真的很怕的样子,有些好笑:“哪有那种东西?走吧,我陪你上去就是了。”
  “谢谢程姐姐!”
  乐菱熟门熟路,还真的带程杳绕过有电梯的正门,直接走侧门爬楼梯了。
  好在只要爬五层。
  “程姐姐,就是502,到了!”乐菱对程杳笑了笑。
  程杳觉得她笑得有点古怪,可是她还没反应过来,乐菱就按了门铃。
  门一开,程杳就愣住了。
  “哥……”乐菱弱弱地喊了一声。
  陈觅言怔在那里,目光定在程杳身上。
  第16章
  乐菱一看这情形,低头吐了吐舌头,赶紧活跃气氛:“那个……哥,你饭做好啦?”
  陈觅言猛地回过神来。
  “嗯。”他收拾好心神,看了乐菱一眼,见她正拼命对他使眼色,他没理,目光又飘回程杳身上,“……师姐。”迟疑了一下,他还想说什么,却被乐菱打断。
  乐菱伸手把程杳拉近,祈谅地说,“程姐姐,对不起啊,我骗你过来其实是因为我想请你吃饭,但我现在还没挣到钱,我知道你肯定不愿意,所以我让我表哥自己做了一顿,你就吃个便饭好吗?”说完,就睁着一双水灵灵的眼睛可怜兮兮地望着程杳。
  程杳有些头疼。
  她习惯性地蹙起眉,朝陈觅言瞥了瞥,见他沉默地站在那里,眼神温温的。
  “方便吗?”隔了两秒她问陈觅言。
  陈觅言不觉一愣,随后立刻点头,转身就去鞋柜里为她们拿拖鞋。
  “程姐姐,这是我之前买的,还没穿,你穿这个!”乐菱很殷勤地把陈觅言手里的拖鞋接过来。
  程杳换完鞋,乐菱已经把她的包拿过去放到沙发上了。
  “乐菱,你陪师姐坐一会,还有个汤煮,很快就吃饭。”陈觅言说完,看了程杳一眼就去了厨房。
  “程姐姐,坐啊!”乐菱拉着程杳到沙发上坐下。
  程杳坐下了,视线随意转了转,屋里的装修和家具都是简约风格,比她住的地方大了不少,收拾得很整洁,不怎么像一个单身男人住的地方。
  她随便看了几眼,忽然一个毛茸茸的东西从沙发后面窜过来,擦着她的腿蹦到地上。
  程杳吓了一大跳。
  低头一看,是一只白乎乎的安哥拉。
  “robby!”乐菱蹲下去抱起它。
  robby很傲娇地“喵”了两声,算是跟乐菱打了招呼,然后它就扭着脑袋用圆溜溜的眼睛盯着程杳看。
  “程姐姐,robby没吓到你吧?”
  “没有。”程杳问,“你养的?”
  “当然不是啦,我才没这个耐心呢,它是我表哥的儿子,可娇气了!”
  乐菱扁了扁嘴,这时robby凶凶地“喵”了一声,好像很不满。
  “你安静点!”乐菱揉了揉它的脑袋,“有客人在啊,别吵。”
  robby很不高兴地又“喵”起来:哼,你哪只眼看到本喵娇气了?
  “哎呦,你还厉害了?真是被你家爸爸宠坏了啊!”
  程杳成功地被这一人一喵逗笑。
  她伸手摸了摸robby胖乎乎的身子,“挺胖的啊。”
  robby竟然扭过脑袋冲她龇牙咧嘴地喵喵叫,不知道是因为被摸了不高兴还是因为程杳说它胖。陈觅言从厨房出来,刚好看到这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