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按照哈鲁说的,夏月就在大约七天之后了,所以孟九昭也必须为这场机会准备起来了。孟九昭倒不是发愁没钱逛街的问题,他担心的是爸爸不让他逛街的问题。
  据哈鲁说,集市距离哈鲁的部落要走三天三夜,非常遥远,爸爸们不可能让他一只未成年幼崽去那么远的地方,所以,不得不向爸爸们坦白这段时间每天都跑那么远的事情了。不过,发现了其他部落的存在却完全没向大人们报备,听起来就很像挨揍的节奏。
  为此,孟九昭和其他幼崽说好了,如果发现大人们有暴怒准备揍人的倾向,就要集体卧倒打滚求饶(囧)。
  于是当天晚饭的时候,孟九昭就坦白了。
  在他的介绍里,哈鲁是一个住在部落附近(他省略了部落之间来回要幼崽们快跑半天的事)的草食雄性兽人,家里养着好吃的角羊,之前的角羊就是他们误抓对方的,对方是个好人,还请他们吃鸡(特指路易咬死的那只)。
  听完他的话,西塔腾地站了起来,布莱克和白的视线也biubiu探照到了他身上。
  波拉和娜姬她们立刻接收到了指令,迅速卧倒在地,正要准备打滚,忽然她们听到西塔笑了。
  “听上去是个好男人啊!”
  住在部落附近←离娘家近!
  家里养着好吃的角羊←家有恒产!
  还请幼崽吃鸡←大方!
  “我决定有必要和你们走一趟!”西塔说出了自己的分析,部落里的单身雌性立刻蠢蠢欲动了。
  “这年头已经不流行肉食系了,最近一直想要找草食系雄性试试看,可惜一头也没遇到。”狮族雌性,娜扎立刻响应。
  于是,孟九昭担心的一切都没有发生,相反,部落所有人都因为这个消息而感到很高兴,特别是单身的兽人,大家早早散场,煮(梳)盐(妆)洗(打)澡(扮)去了。
  事后,孟九昭好奇的问了一下布莱克为什么不担心他们跑得那么远。
  “你们跑的距离爸爸跑一会儿就到了,没必要管呀~”布莱克似乎有点不明白幼崽为什么会这样问,“想当年,我和你白爸爸跑得可比你们远多了,你和路易果然都是乖宝宝~”
  说完,还啾了他一口。
  被表扬的孟九昭再次默然了。
  好吧,堪塔斯的距离感和人类果然不是一样的,放任两只幼崽自由活动不是因为幼崽长大了,而是因为爸爸们长大了,爸爸们变长腿欧巴,步伐更大、跑的更快,若有事情可以更快的回防回到幼崽身边,所以才不介意让幼崽们的戏耍空间变大一点。
  好吧,自己原来还是无时无刻生活在家长监控之下的。
  这个想法,孟九昭意外的有点窃喜。
  ☆、71
  集会当天,除去布莱克、白和埃姆,部落里的剩下的全部雄性都被要求留守了。
  埃姆是雌性们觉得一定要带上的,他看起来太弱的,部落里的雌性埃姆一头也压不倒,雌性们觉得有必要带上他一起过来找个对象。
  布莱克和白是雌性们非常不情愿带上的,两位雄性的长相太具威胁性了!不过他们坚持要跟来,否则就不允许幼崽过来,没办法,需要他们的幼崽做向导的雌性们也只好屈服了。
  其他人就那么好命了——
  “不要妨碍我们找汉子!”女士们临走前狠狠甩下了一句话。
  出发之前,部落里的所有人都用盐好好搓了搓,确保全身上下都清洁溜溜之后,才换上干净的毛衣出发的,成年兽人全力赶起路来要比幼崽们快多了,结果瓦什部落的雌性们到了很久,褐土部落的人们才赶到。
  瓦什部落的雌性们个个骁勇善战,狩猎本领个顶个的强!于是,早在褐土部落到来很久之前,她们就嗅出了对方前来的方向。
  “这个味道……是牛吗?我不太喜欢牛,肉太硬了。”吸了吸鼻子,娜扎不太满意的说。
  “你是来找老公不是来找食物的,不要挑剔味道!”西塔严肃的提醒她,娜扎于是乖乖闭上了嘴巴。
  “不过,牛的话,似乎也不够耐操,万一哪天睡觉的话被压死就不好了……”虽然告诉娜扎住口,可是西塔自己其实也是有点担心的。
  孟九昭:听到这残忍的对话,有种这些雌性这辈子也别想嫁出去的赶脚肿莫破?
  哈鲁远远就看到了瓦什部落众的身影,就像娜扎她们早就嗅出了褐土部落的味道,虽然身为食草类兽人嗅觉并不发达,然而褐土部落的成员们还是本能的感到了这群人的危险。
  “没关系,我们有这么多角牛角羊,每一种都比我们好吃,他们不会放掉角牛角羊不吃先来吃我们的。”哈鲁安慰(雾)着大家,他的说辞非常有道理,于是褐土部落的成员成功的说服了,大家缓慢的行进到了瓦是部落雌性的面前。
  寒带大陆的居民由于板块断裂,在七年时间缓慢而坚定的漂流到了这块温带与亚热带之间的草原,这是两个板块大陆各自原住民历史性的第一次见面!
  可惜大家都没意识到。
  褐土部落:北边那个部落不是雪鹿族的地盘吗?怎么如今来的是一群食肉目,呃——雪鹿族都被吃光了吗?
  瓦什部落:奇怪,部落南边不是只有一群角牛吗?难道那群角牛后来进化成了人?糟糕——这些人不会记得我们吧?
  大家诡异的沉默了。
  察觉到了褐土部落的紧张,西塔觉得自己有必要说点什么。她仔细看过眼前这群陌生部落的雄性们,虽然长相都不太出众,不过倒也足够清秀,关键是肌肉都足够发达,心里稍微有点满意的西塔决定可以向对方抛出橄榄枝。
  她一眼就注意到了被褐土部落围在中间的一群小牛,每一头角牛还穿着草叶编制的小衣服,这一定是对方的幼崽了吧?从幼崽聊起是迅速拉近人与人距离的方法!于是,西塔开始拉近双方距离了,
  “你们的小牛真可爱。”西塔说。
  除了夸奖幼崽可爱以外,还要适度夸奖对方的工作能力,于是,西塔将目光转向他们身后几头没有穿衣服的小牛,“你们把它们养的真好,看起来就很好吃。”
  这里不得不提一下:学习哈鲁的经验,褐土部落如今习惯于给圈养的家畜穿衣服以防误抓,至于没有穿衣服的,则是部落真正的幼崽。
  于是,褐土部落深深的沉默了:夸我们养的牛可爱是什么意思?夸我们的幼崽很好吃又是什么意思?
  孟九昭:=口=!!!
  简直觉得西塔你没嫁出去简直是必须的!每句夸奖都完美的命中的对方的雷点!真·猛士不解释!
  还没有发觉自己夸奖有什么问题,西塔觉得有必要进一步展示自己的优点。
  西塔努力想了一下自己的优点,呃……优点这种东西太多了,不过如果要说最显著的优点大概……就是力量大吧?
  于是,为了进一步展示自己力量大的优点,西塔变成了原型,然后轻巧的用鼻子将对方的“幼崽”放到了自己的背上,然后甩开步子走人了。
  褐土部落:这是明目张胆的抢劫吗?
  “她只是好心想要帮你们背东西而已!”就在褐土部落一阵惊慌不知道如何是好的时候,孟九昭不得不跳出来稳定军心。
  孟九昭的长相一看就是幼崽,看起来安全又无害的长相让心惊胆战的草食目兽人顿时放下了心防。
  “原来只是好心帮我们背东西啊!”
  重新审视前面背着牲畜大步走在前面的西塔,一个褐土大陆的居民忍不住对孟九昭感慨,
  “你们部落的雄性真是威武雄壮!”
  紧接着,就有不少人询问这些“雄性”的家庭情况,大家纷纷表示部落里有不少含苞待放的姑娘,可以考虑嫁给她们之类的。
  听到这些话,孟九昭彻底肯定了一件事,那就是:自己部落里的雌性应该,一定,大概绝对嫁不出去了……
  最后还是布莱克和白走过来把孟九昭捞出了褐土部落众的媒婆俱乐部,两头堪塔斯的长相顿时闪瞎了褐土部落雄性所有的眼睛,弄清这两位是雄性并且已经生娃了之后,他们还是愿意离美人近一些,于是被布莱克抱在怀里的孟九昭得以一路走一路聊,顺便又从对方的七嘴八舌中了解了不少事。
  比如——
  “你说你给东山部落的价格是七头角羊交换一块盐石。”被爸爸抱在怀里,孟九昭开始指点江山,说完一个人,他指向另一个人,“而你得到的交换价格则是九头角羊交换一块盐石。”
  “第一个人的价格明显比较好,用较少的角羊就可以得到更多的盐石,这种情况下为什么不由第一个人完成所有的交换呢?难道交换之前你们不互相通告一下价格吗?比价可是交换的第一步啊!”
  “还有——你们拉着角羊逐个人去问盐石的交换价格的方式本身就不合理,又累又容易被拉低价格,你们为什么不摆个摊子?把愿意交换的东西全部摆在那里,由别人问你们价格?问好也不要着急交换,等一会儿,看看有没有更好的条件……”
  被爸爸抱在怀里,孟九昭面容严肃的表情和他的姿势有点不太符合,不过褐土部落的成员已经被他说的话震撼到了!
  大家纷纷表示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这只幼崽真是太聪明了!你的原形到底是什么啊?”不少人感慨之余问出了这个问题。
  孟九昭没吭声:不是我太聪明,实在是你们太笨了——
  孟九昭觉得自己过来是正确的,在他出现之前,这群家伙不知道被宰了多少次了,不知道地球古语“宰肥羊”,会不会也会因此出现在这个世界上。
  听到这个问题,一直认真听着宝宝和其他人聊天的白终于有机会插话了。
  “我们家宝宝是堪塔斯哦!”
  啊?堪塔斯是什么?新名词把褐土部落众弄傻了。
  “两只宝宝都是健壮聪明的堪塔斯!”白继续臭屁,一边说一边托了托被他抱着的路易的爪子。小鸵鸟大小的路易已经不愿意被父亲抱在怀里了,不过走在地上就看不到宝宝,所以他强烈要求跳到了爸爸的怀里,为的只是和宝宝保持视线平行。
  “哦……原来是鸡啊……”
  “鸡也能变成人啊!”
  “鸡原来这么聪明啊,不知道以后多吃鸡会不会变得更聪明……”
  听到大家的恍然大悟,孟九昭qaq了。
  妈蛋——
  就这样被变成鸡了,你们这帮没见识的笨蛋!是堪塔斯不是鸡啊←不知不觉间,孟九昭似乎已经习惯性以堪塔斯自居了呢~
  少了牲畜的拖后腿,无论是草食目兽人还是食肉目兽人本身速度其实都相当快,于是,当两个部落的人赶到集合场所的时候,还有很多空位置。
  好多动物!
  各种各样的动物!
  简直就是动物园——孟九昭傻眼了。
  西塔原型的猛犸象引起了所有人的注意,猛犸可是寒带的特有类目,西塔巨大的身材明显震撼到了其他人!
  无视他人的眼光,西塔开始“卸货”,把所有的小牛都放到地上之后,按照孟九昭之前介绍过的那样,她变成人形,开始摆摊子了。
  西塔带来的货物是克拉做的肉干。
  克拉做的肉干实在太难吃了,放了三年都没有坏,瓦什部落的成员都是苦日子里过来的,坚决舍不得扔掉,于是在知道西塔要来参加集会之后,大家统一决定拿克拉的肉干出来交换。
  交换什么都可以,反正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比克拉的肉干更难吃了。
  ☆、72
  克拉的肉干摆在那里,活脱脱一个干尸陈列现场!每条肉干都是一台完整的动物风干尸体,它们空洞的眼眶和干瘪发黑的肌肤散发着一个仿佛地狱而来的冤屈与……臭味。
  作为一条蛇,克拉缺乏强有力的爪子将猎物分割开来,他能想出最好的方法大概就是用蛮力将猎物分尸,可是那样做出来的猎物血液都会流的一干二净,更加不好吃,众口难调,克拉索性分都不分,他都是整只煮过再风干的。
  肉干的原料是瓦什部落周围数量最多的猎物——角牛,以及一头鲨齿龙的头颅。
  这头据说叫鲨齿龙是布莱克和白的猎物,两年前布莱克他们把它的尸体拖回来的时候,整个部落的人拼命吃了两个月才把那座小肉山一样的猎物从尾巴吃到脖子,吃到所有人都想吐的时候还剩下一颗头没吃,最后克拉干脆把这块剩下的龙头煮了煮,用做肉干的方法晾干了。
  直到现在,西塔看到这颗头还有点想吐。于是她胡乱把这颗头扔到最角落去了。